上外委[2006]24号 签发人:吴友富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和上海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2005年发)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实现高水平多科性国际化研究教学型大学发展目标的根本要求
1、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实施“四三二一”发展战略的重要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状况和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学校“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人才”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和谐校园,建设高水平、多科性、国际化研究教学型大学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打造教学和教学管理“五个特色”工程的内涵组成部分和基础保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重视和加强师德建设是我校长期以来的优秀传统,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团结奉献,为学校的改革与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也必须看到,在当前,师德建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个别教师中存在重业务、轻思想,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方面和薄弱环节,师德建设的制度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新阶段,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已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统一思想,明确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3、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育人能力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立足学校实际,推动工作创新,全面开展师德建设,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全力打造“师资建设特色”。
4、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全体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牢牢把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等关键问题,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5、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全体教师要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要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笃行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为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做出贡献。
6、提高专业教师育人能力。教师要及时了解国内外学科发展、研究方面的新知识、新成果,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努力做到博学业精、博雅中外;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踊跃参与各种科研活动,全面推进课程教材改革;要进一步研究教育教学理论与大学生发展需求,探索、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管理队伍、辅导员和导师尤其要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律、计算机和互联网等方面知识,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努力克服职业责任感淡薄、只教书不育人,岗位职责意识不明、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坚决反对物质功利和极端个人主义倾向;努力克服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之风,鼓励自主创新,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8、推进师德建设改进创新。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学校党政领导和机关各部门、各学院都要深入研究并努力掌握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学习研究为先导,观念创新为前提,制度创新为载体,机制完善为保障,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改进师德建设工作。
三、重在建设,积极落实各种措施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9、强化师德教育
(1)强化师德内容的日常学习和培训,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学习、党员组织生活、师德报告会、党校集中培训、岗前培训、辅导员和导师专题培训、社会考察等,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
(2)加强学风、教风和学术规范教育,不断强化教师的大局意识、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
(3)新进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内容。未取得岗前培训结业证者不得参加中级职称评聘。
(4)师德教育由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等具体负责实施。
10、抓好典型示范
(1)每两年开展一次“上外教学十佳”(逢单年)、“优秀学生辅导员”(逢单年)、“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逢单年)、“优秀本科生导师”(逢双年)、“优秀研究生导师”(逢双年)、“优秀科研人员”(逢双年)以及后勤服务先进个人和单位(逢单年)评比。以上各项目的评比细则及实施办法分别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社科部、教务处、研究生部、科研处、后勤实业发展中心等部门牵头制定和具体负责,以上各牵头部门与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
(2)每四年开展一次“师德标兵”(逢双年)评比。具体评比细则和实施办法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工会、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
(3)获得以上各项目奖的个人和集体优先获得上外教育奖励基金“精神文明建设”、“教学科研”、“教育管理”等奖项,由上外教育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落实。
(4)各类奖项的获奖情况作为教职工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具体落实。
11、注重师德宣传
(1)以每年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利用校报、广播台、电视台、橱窗、网络、电子屏、讲坛等校园舆论阵地,集中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党办、校办、人事处、教务处、网络中心、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
(2)每两年(单年)召开一次导师、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会,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工会等共同参与。
(3)不断完善名师墙的宣传示范作用,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部等共同参与。
12、打造特色平台
(1)打造教师交流和提高的平台,借鉴推广英语学院坚持18年《导师耕耘录》成功工作经验,编辑出版交流教学经验和心得体会的文集;由党委宣传部和英语学院、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负责实施。
(2)在导师教授专题网站的基础上建设师德建设专题网站,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网络中心、人事处、教务处、各院系、工会、妇工委等共同参与。
(3)发挥青年教师联谊会、女教授和女干部联谊会的作用,促进青年老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提高,由工会负责,团委等部门参与。
(4)各院系都要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教师交流和提高的平台,以老带新,做好梯队建设,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督导,各院系具体落实。
13、严格考核管理
(1)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建立师德考评制度,运用教师自评、互评、学生参评、组织总评等方式进行师德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职称(务)评聘、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考评制度由人事处牵头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各院系等共同参与。
(2)所有本科院系按每班(20—30人)配备1名导师。完善制定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明确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做好本科生导师的选拔培养,加强对本科生导师的考核管理。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工会、各院系等共同参与。
(3)每年按不低于1:5的师生(指硕士研究生)比比例招收研究生。制定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的考核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由研究生部牵头,人事处、各院系等共同参与。
(4)从2008年9月起,各院系凡评聘副高级职务及以上的教师必须具有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本科生导师经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含专职科研人员)在评聘副高职务时,必须具有一年或一年以上专职或兼职学生工作经历(含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学工作和兼职学生工作);未有本科生导师工作经历或专(兼)职学生工作经历者,或任本科生导师或兼职辅导员考核不合格的,在评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务时实行“一票否决”制。该项工作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共同牵头负责,教务处、社科部、各院系共同参与。
(5)鼓励全校党政干部和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由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共同负责。
(6)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撤销其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共同负责落实。
14、加强制度建设
(1)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或制定《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上海外国语大学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等;编制《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工作手册》。
(2)学校各现行条例、规定根据本意见的精神进行完善或修改。
(3)由党办、校办牵头,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部等具体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
15、重抓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
(1)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办学重心向松江转移,青年教师已成为我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一支生力军。青年教师富有热情,充满活力,努力上进,是学校未来的希望所在。
(2)全校各级党政组织要从学校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计划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抓好青年教师业务水平提高的同时,重视抓好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在工作上严格要求,业务上精心培养,生活上热情关怀,通过理论学习、教学与科研活动、社会工作及社会实践、以老带新等途径,帮助和引导青年教师了解学校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增强职业意识,恪守职业规范,弘扬敬业精神,掌握教书育人的过硬本领,把自己的理想追求融入学校的事业发展之中。
(3)党员教师要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减少在校外兼课时数,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青年教师将精力投入到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来。
(4)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工会等共同参与。
16、突出学术道德建设。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实事求是,严谨治学;正确行使学术权力;积极开展学术批评。
(1)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包括学科评估、项目立项、论文答辩、论文发表、著作出版、成果奖励等),坚持科研创新和质量导向,建立符合各学科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推广同行评价和优秀成果代表作制度。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强化申报信息公开制、异议材料复核制、网上公示制和接受投诉制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建立学术监督和制约机制。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要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撤消项目、取消晋升资格直至解聘。在各类评奖和职称评定中,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深入调查,妥善处理。
(3)由学术委员会、科研处牵头,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部、教务处、各院系等共同参与。
四、加强领导,形成学校师德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7、建立师德建设的领导体制。在学校精神文明领导委员会下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分管副书记为组长,教学科研分管副校长为组副组长,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等部门的正职(常务副职)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指导、检查、考核、督促工作。各总支(直属支部)或各院系也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领导机构,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共同承担起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18、完善师德建设的工作机制。建立师德建设常设机构——师德建设办公室。每年设立师德建设专项基金20万元。办公室由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的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起草和检查落实学校关于师德建设的相关政策及常规性工作,制订阶段师德建设工作计划,指导各单位开展师德建设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性规定的解释,确保把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明确各总支(直属支部)的师德建设责任,把师德建设工作纳入到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的考核体系之中。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每两个月召开会议,分析我校师德建设工作情况,研究下阶段师德建设工作,审议师德建设奖惩事宜。师德建设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师德教育、师德宣传、评优奖先等工作。
19、形成师德建设的合力。要把加强师德建设与解决教职工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学校各级领导要定期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深入教学和科研第一线,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党政机关、教学科研单位、教辅和后勤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明确责任目标、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我校教师教书育人提供更为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06年7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