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委[2012]26号 签发人:王 静
关于成立大学文化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胡锦涛在2011年清华大学百年校庆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促进资源整合,注重统筹协调,兹决定成立大学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吴友富
副主任:曹德明、李月松、冯庆华、张峰、杨力、周承
执行主任:王 静
成 员:陈万里(党委宣传部部长)
朱伟平(党委办公室主任)
冯 辉(校长办公室主任)
李基安(教务处处长)
王有勇(科研处处长)
胡礼忠(图书馆馆长)
黄 萍(财务处处长)
王祥兴(工会常务副主席)
毕昆鹏(学生工作部部长)
韩殿秀(研究生部党总支书记)
李云飞(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德秋(后勤实业发展中心总经理)
朱鸣华(团委书记)
陈华沙(信息技术中心主任)
大学文化建设委员会主要负责学校大学文化的中长期规划;推动学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建设;学校文化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与部署;学校形象标识系统设计和规范使用;校园文化活动、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教育基地培育等工作。
大学文化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简称“文化办”,由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文化办负责大学文化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办公事务。
今后,大学文化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的岗位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