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校园新媒体注册认证与备案说明(2023年更新)

来源: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4-07-02浏览次数:8174


上海外国语大学新媒体账号注册备案(在线提交)


本电子表单供申请机构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学校证明文件(包括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等)时使用,由党委宣传部存档备查;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学校证明文件时,请通过学校OA系统【行政用印申请】流程进行申请。(机构意见等无需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250061418


学校二级机构微信公众号注册认证注意事项

(其他新媒体平台账号参照执行)


1)公众号注册时登记类型请选择“其他组织”,微信认证时登记类型请选择“事业单位”;

2)公众号类型:订阅号以资讯推送为主,每天可群发1条,认证后可添加自定义菜单;服务号以交互服务为主,每月可群发4条,可添加自定义菜单和使用高级接口。类型选择后不可修改。

3)根据现有品牌保护政策,二级机构公众号名称不得含「上海外国语大学」中文校名全称字样,建议使用「上外」中文校名简称字样,如申请时提示侵权风险,请尝试使用「SISU」校名英译缩写字样;

4)微信号须统一含sisuSISU字样 ,不得使用shisu, shangwai, sw(含大写)等其他字样;

5)二级机构公众号头像不得使用或修改学校核心标识(校徽);

6)公众号运营须遵守腾讯《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且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性营销活动。


*** 上外委[2018]18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电话:021-6770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