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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根据中央、上海市和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有关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为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法治保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上海市教育规划纲要的有关部属,坚持法制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与公民意识和道德教育、与上海倡导的“公正、包容、责任、诚信”价值取向教育相结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贴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实际,以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法制化管理水平为重点,深入开展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大学文化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推动学校“十二五”时期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创建文明和谐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优势、学科特色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特别是提高学生通晓和遵守国际规则的意识和能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理念和水平,增强中层干部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增强学校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教学部门依法治理的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繁荣和发展校园法制文化,努力形成与建设国际化有特色多科性高水平外国语大学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增加师生员工的守法意识、规则意识、民主参与意识和法律至上意识。

以学习宣传宪法为重点,进一步学习宣传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培育和强化教职工和大学生的宪法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维护校园稳定,促进校园和谐,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和高水平发展的能力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学校科学管理相结合,学习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规范办学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规划纲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有关教育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文件;学习宣传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条例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宣传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广告欺诈等不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能力,增强广大师生依法参与学校管理、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义务的能力,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推动学习高端国际型特色人才培养目标所需要的法律法规,培养学生的全球意识、国际视野,通晓和运用国际规则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重点深入学习就业创业、合同诚信、劳动者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等国家基本法律,让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加社会责任感和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为具有现代法制理念的合格人才。重点深入学习与国家外交、公共外资、国际贸易、国际传播、国际交流等密切相关的国际法和国际规则,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学生的全球意识,提高学生通晓和运用国际规划的能力。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进反腐倡廉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

以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强刑法、行政监察法、会计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专项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廉政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积极开展大学生廉洁修身教育和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

三、工作举措

(一)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普法宣传教育重在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学习等途径加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治校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建设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着重学习《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教师依法教书育人的自觉性。

 加强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思想政教育课的课程建设;开设国际法、国际礼仪等相关通识教育课程;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廉洁文化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利用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发挥工会和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作用,推动大学生学法用法,把大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现代法治观念、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通晓国际规划的高端国际型特色人才。

(二)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要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大学生学术文化节、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法律咨询援助等社会实践活动为契机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基地和各种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校报校刊、海报栏、电子屏等多种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三)整合资源,加强协调,努力打造具有上外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发挥法学院、新闻学院、传媒学院、国际金融贸易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等复合型人才培养院系的学科特色、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加强我校法律法治文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党委宣传部、社会科学教学部、工会、纪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部、保卫武装处、团委等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提高法律宣传教育的整体效果。

四、工作步骤

我校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建立健全校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调整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学校“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学习任务和普及进度,制定校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校“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学校将进行中期自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自查和总结表彰,同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与保障机制

调整学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部、财务处、保卫武装处、社科部、法学院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规划、领导、协调全校“六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普法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提供宣传教育材料、开展相关培训及活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各院系等的分工职责和工作要求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将法律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文明校园创建等有机结合,加强督查,注重特色,打造品牌。

(三)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建立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充分发挥校园网、微博新媒体、校报、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海报栏等校内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鼓励校内专业教师开设相关专业课程,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开展法制培训和法治实践活动;完善学校与地方法制宣传教育互动机制;举办各种报告会、研讨会、辩论会、演讲会、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中心活动,开办法律服务热线,为师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法学专业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机关干部、和辅导员在普法中的重要作用,以有关职能部门干部和法律教师为骨干组织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组织法制宣传骨干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强化法制理论知识,提高法制教育水平。